河南再次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本月底前发放到位发布时间:2017-05-05 18:01 来源: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[摘要]□记者侯梦菲 本报讯昨日,河南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再次我省从2016年1月1日起,上调吴忠新闻网马剑平调整工伤保险待遇,工伤这是保险本月我省连续第12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。待遇底前到位 据了解,发放这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河南原则,主要... □记者侯梦菲 本报讯昨日,再次吴忠新闻网马剑平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上调我省从2016年1月1日起,工伤调整工伤保险待遇,保险本月这是待遇底前到位我省连续第12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。发放 据了解,河南这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,主要涉及本省行政区域内2015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、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,增加的待遇将于2016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。 具体来看,工伤职工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如下: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: 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90元、180元、170元、160元、150元和140元;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: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、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0元、100元和80元;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: 配偶每月增加110元,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0元,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; 1996年10月1日前(不含1996年10月1日)发生的工伤,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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